福清出租车计费标准是根据行程的里程和时间进行计费。福清市出租车司机遵守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计价规则,以下是福清出租车的计费方式。
福清出租车计费标准分为起步价、里程费和等候费。起步价是指车辆启动后开始计费的费用,相当于乘坐前两公里的费用。福清市的出租车起步价为10元,包括了2公里的里程。超过2公里后,每多行驶400米收取一单位的里程费。里程费的单价根据车型和时间段有所不同,不同时间段和车型的里程费单价如下:
1. 早晨、晚上:1.8元/单位(由凌晨5:00到次日凌晨6:00和晚上22:00到次日凌晨6:00为晚间时段);
2. 白天:1.6元/单位;
3. 晚间:1.8元/单位。
在等候费方面,当乘客需要出租车在特定的地点停留等待时,司机将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等候费。福清市规定,在停车等待的时候,每5分钟收取1.6元的等候费。
总之,福清市的出租车计费是根据起步价、行驶里程和等候费来计算的。乘客在上车前应确认计价器是否清零,并在乘车结束后要查看计价器上所显示的金额。如果出现疑问或争议,可以要求司机出示出租车计价标准或致电福清出租车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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